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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如何度过他们的学生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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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古人几岁开始上学

  现在孩子一般六七岁入学,古代大体在8岁至15岁之间。现代家长忌讳的“八岁八糊涂”的入学年龄,在古代最主流。好多名人都是8岁入学的,如东汉哲学家王充、宋代文学家苏东坡等。

  《大戴礼记·保傅》称,“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但《尚书大传·略说》则称“古之帝王者,必立大学、小学……十有三年始入小学”,同篇中还有“十五始入小学,见小节,践小义”的记载。

  可见,先秦对入学年龄无统一要求。明清时期,“大龄入学”传统一直未改变。《嘉靖太平县志》载,明代太平县“令民间子冀盼八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皆入社学”。《嘉靖香山县志》则称,有读书潜质的“八岁至十有四者,皆入学”。

  而唐代孩子的入学年龄比其他朝代提前一两岁,与现在差不多,即六七岁入学也可以,如唐代医学家孙思邈便是“七岁就学”。据《旧唐书·孙思邈传》,孙思邈虽是7岁入学,但当时已能“日诵千余言”,以至洛州总管独孤信见之大为惊叹,称“此圣童也”。

  具体几岁入学,古人也视孩子的心智发育情况而定。甚至20岁读小学的都有。明魏校《庄渠遗书·渝民文》称,“凡为父兄者,如有子弟年六七岁至二十岁未冠者,俱要送入社学。”社学,即地方官府奉朝廷诏令所设的“乡村小学”。

  还有30多岁读小学的特例。据《魏书·刘兰传》,北魏人刘兰,便是“年三十余,始入小学”。

02、学不好怎么办

  古代对学生的管理较严厉,大多家长也认同“不打不成器”。读书不认真或学不好,被打板子、抽鞭子、罚跪如家常便饭。王充《论衡·自纪篇》称,“书馆小僮百人以上,皆以过失袒谪,或以书丑得鞭”。可见,在汉代就流行体罚学生。

  体罚在古代叫“挞罚”。到明代,挞罚为乡村小学普遍采用,连学生家人都跟着受罚。明黄佐《泰泉乡礼·乡校》中规定:“无故而逃学一次,罚诵书二百遍;二次,加朴挞,罚纸十张;三次,挞罚如前,仍罚其父兄。”

  当然,也有的老师很人性,给“三好生”学生开“免打条”。明理学家沈鲤就主张,“学生勤学者、有进益者、守学规者,给免帖一纸,遇该责时,姑免一次”。

  古人还会直接请家长或长者坐进教室,参与班级管理。明代良吏叶春及在惠安办学时即如此,其《石洞集·惠安政书》中这样记载:“轮笃实老成者二人,平旦坐左右塾,以序出入。”

  古代还很注重对学生日常行为的稽考,以约束学生行为。如明代有的小学设立“扬善簿”“改过簿”“记过格”,好事坏事均记录在案,作为学生升学录取时的参考。

  这种“功过簿”并非都由老师填写,如明代儒学家刘宗周,其家塾修业课程中,要求学生早上起来第一事就是填“记过格”,上列数百种日常行为,有“微过”“隐过”“显过”“大过”“丛过”“成过”等六项评语,让学生自己评价昨日表现。

03、怎么考试,如何打分

  古代小学主要是识字、写字、习经史、学六艺。据《宋会要·崇儒》,宋代国子监小学“条制”要求:“小学生八岁能诵一大经,日书字二百”;“十岁加一大经、字一百”;“十二岁以上,又加一大经、字二百”。

  古代检查学生的学业,也靠考试,俗话说“小考天天有,大考三六九”,在古代还真有。如宋代,老师会逐日测试学生的学习,这叫“日考”;另外还有“月考”“季考”等。具体考试时间,各朝代、各学校都不同。

  元代的上元县(今南京市内),便对小学考试时间作出具体规定。据《庙学典礼·行省坐下监察御史申明学校规式》,上元小学的考试,固定在每月的初三、十六两天。而且,出题和监考要分两班人。

  明代又有不同,明代理学家沈鲤称:“朔望日考试,分等第,行赏罚。”但不同的老师,对考试的要求并不相同。儒学家刘宗周便主张“三六九会课,以二题为率”。

  到清代,小学考试形成了制度,根据教学方式与内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考试:公课、月课一月一考,朔望课半月一考,季课一年四考。另有会课的多次考,义学的抽考等等。若重要考试考砸了,还允许“补试”。

  古代考试评分方式较丰富,有“十分制”“打勾制”“评语制”等,但无“百分制”。以“打勾制”来说,优秀的打○,一般的打△,差的打×。

04、采用什么样的学制

  现代的“快慢班”,古代也有。如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年)十二月,颁小学条制,国子监实行“三舍升补法”,班级分“外舍”“内舍”“上舍”三种。新生皆分在外舍,成绩好的升入内舍;内舍生考得好的,升入上舍。

  实际上,这种快慢班,更有“留级”和“升级”的味道。“三舍法”一度成为当时全国小学的模式。这种对小学生进行分等的做法,很不合理,遭到反对,并没存在多久。

  古代没有中学,小学一般是“七年制”、“八年制”或“十年制”,最短的也要三年。所以,古代不是“小升初”,而是“小升大”,小学读完直接升入太学、国子监一类的高等学府。因此,13岁上大学在古代一点也不稀奇。

  但并非每个小学生都能“小升大”的,乡村小学生就不可能。即便是在国子监读书的“官二代”,也有名额限制,如宋代便将大学的升学率控制在50%。《宋史·选举志三》载,熙宁十年(1077年)推出面向宗室学生的“宗子试法”,规定“十取其五”。

  宋代以后,教育不公问题受到重视。元明清三代,小学教育走向兴盛,特别是元代,大力推广乡村小学,要求“遍立学校”,五十为一社,“每社立学校一”,农村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大增。

  明清时期,由地方官府或慈善人士开办的义学(义塾),得到进一步发展。义学是免费的,解决穷苦人家孩子的“上学难”问题,这可视为古代的“希望小学”。

说说中国古代服饰的制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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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服饰的制作过程,很难想象古代没有现在的设计师,版师怎么才能做出来合身的衣物。今天来聊一下如何制作。

  《捣练图》是唐代画家张萱的作品。这幅长卷式的画卷上共刻画了十二个人物形象,按劳动工序分成捣练、织线、熨烫三组场面,《捣练图》给了我们很好的记录。

  1:捣练

  四位女子手持砧杵,捶捣生丝白练,练类似于绢,捣练或成为捣衣。“捣练”多为妇女协力之劳动,同时作为一种农织劳作活动,是古代社会由夏入秋这一特定时节的生产习惯。“练”是一种较为精细的丝帛原料,将“生练”经灰汤煮,再加以洗涤之后成为“熟练”,而后将练帛均匀上浆,“晾微润,迭襞齐整,袭砧间,捣”,才是真正“捣”的开始,工具为“砧杵”。对唐人来讲,“生衣”是指没有细加工过的丝帛所做之衣,“熟衣”则是用浆、捣等更细的过程加工之衣料制成,更适合穿着,于是捣练成为当时家家户户的妇女都要熟习和参与的日常劳作。

  唐-《艺文类聚》临轩不解颜,砧杵夜不发,高门昼恒关,帐中流熠耀,庭前华紫兰,物枯识节异,鸿来知客寒。

  唐-《艺文类聚》-《梁费昶华光省中夜听城外捣衣诗》曰:阖闾下重关,丹墀吐明月,秋气城中冷,秋砧城外发,浮声绕雀台,飘响度龙阙,宛转何藏摧,当从上路来,藏摧方未已,定自乘轩里,乘轩尽世家,佳丽似朝霞,员珰耳上照,方绣领间斜,衣熏百和屑,鬓插九枝花,昨暮庭槐落,今朝罗绮薄,拂席卷鸳鸯,开縕舒龟鹄,金波正容与,玉步依砧杵,红袖往还萦,素腕参差举,徒闻不得见,独夜空愁伫。

  织线

  把练头缝合织补,此图看着动作娴熟,穿针引线。

  熨烫

  女童炊以炉炭,长筷靠于炉边,用于熨烫布匹。

  熨烫布匹的时候要格外小心,一不小心就会烫伤布匹,也很容易烫伤手。

▲ 捣练图局部

  插播-炮烙之刑始于剪刀

  《太平御览》-《帝纣》诸侯或叛,妲己以罚轻,纣欲重刑,乃先为大熨斗,以火爇之使人举,辄烂手不能胜。

  《太平御览》-《周文王》纣见熨斗烂人手,因作铜柱布火其下,令人走其上,堕火而死,以之为乐,方之月乇炮,故名为炮烙也。

  熨斗据我考证出现在魏晋之前,魏晋时期的熨斗并无手柄。

  在唐朝时期熨斗已经有了手柄。

  《世说新语》韩康伯数岁,家酷贫,至大寒,止得襦。母殷夫人自成之,令康伯捉熨斗,谓康伯曰:「且箸襦,寻作复(巾军)。」儿云:「已足,不须复(巾军)也。」母问其故?答曰:「火在熨斗中而柄热,今既箸襦,下亦当暖,故不须耳。」母甚异之,知为国器。

  《金楼子》何敬容书名,敬字大作苟小作文,容字大作父小作口。陆倕弄之曰:「卿名苟既奇大,父殊不小。」敬容不能答。常事衣服,夏月入朝,衣裳不整,乃扶伏床下,以熨斗熨之。衣既甚轻,背便焦灼。不辩屯乇两字之异,答人书曰:「吾比乇弊。」时人以为笑也。不知晋国晋朝,人或嘲之曰:「献公杀贾后,重耳杀怀湣,卿忆此?」敬容曰:「从来所难此,故足称匪人也。」

  裁剪

  最早裁剪之日是要看吉凶,裁剪是需要看日子的。

  东汉-80年《论衡》裁衣有书,书有吉凶。凶日制衣则有祸,吉日则有福。

  夫衣与食俱辅人体,食辅其内,衣卫其外。饮食不择日,制衣避忌日,岂以衣为于其身重哉?人道所重,莫如食急,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货。衣服、货也。如以加之于形为尊重,在身之物,莫大于冠。造冠无禁,裁衣有忌,是于尊者略,卑者详也。且夫沐去头垢,冠为首饰,浴除身垢,衣卫体寒。沐有忌,冠无讳,浴无吉凶,衣有利害。俱为一体,共为一身,或善或恶,所讳不均,俗人浅知,不能实也。且衣服不如车马。九锡之礼,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作车不求良辰,裁衣独求吉日,俗人所重,失轻重之实也。

明朝时期绘画

  古代是有专门的裁剪师傅的,集版师于一身,他们会根据客户提供的需求,裁出部位的尺寸。然后根据部位确定位置进行缝制和刺绣。

  最初裁衣服的是用刀,剪刀应该是翦刀,来源于武器。目前只能考证到西汉时期,剪刀的称呼也是非常的多。翦刀-铰(也做动词剪的意思)-交-绞-铰刀-卯切等等。

  缝制

  做衣服的人被成为缝人,缝子,缝工等,缝制包含刺绣,拼合,套里等等步骤。

  《周礼·天官》缝人掌王宫之缝线之事。

  缝人:掌王宫之缝线之事,以役女御,以缝王及后之衣服。丧,缝棺饰焉,衣翣柳之材。掌凡内之缝事。

“龙元素”其实并不是皇家的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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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偃师杏园村唐李景由墓盘龙镜

其主人为一名七品的县令

  其实不是

  1984年,河南偃师发掘一唐代古墓,出土有一面三爪龙纹铜镜。而根据墓志铭,墓主人去世前也只是一名七品的县令。

步辇图 唐 阎立本 故宫博物院

唐太宗穿着深赭黄色的素袍子

  如果大家留意古画,也会注意到明代以前的皇帝好像根本不穿“龙袍”:阎立本的历代帝王图所有皇帝都穿着红黑色衮服,配色素雅庄重少有纹饰;而《步辇图》里的唐太宗则穿着深赭黄色的素袍子。

  实际上,在汉代前,龙纹与皇家并没有什么关系,而是和朱雀白虎一样代表吉祥的瑞兽。从各种出土文物和古籍记载来看,根本不流行绣各种巨大显眼的动物图案,因此也就谈不上绣龙。

  到了唐末五代,开始出现带龙的团窠纹,并影响了回鹘和契丹等周边民族。可能是因为技术工艺或审美差异,契丹回鹘的团窠纹,大多不再使用抽象化的暗纹,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艳丽显眼。现代人认知中的“龙袍”,就是这一时期出现的。(但这些“龙袍”依然只是普通的华服并不是皇室专属。)

元世祖出猎图 元 刘贯道 台北故宫博物院

忽必烈所穿为红色龙袍

  到元代第一次颁布了龙纹禁令第一次规定了“五爪为龙”,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将龙纹和皇室特权绑定。著名的《元世祖出猎图》中,忽必烈所穿就是红色龙袍。

明孝宗坐像轴 明 佚名 台北故宫博物院

孝宗坐于龙椅上,身着龙衮衣

  但到了到了明朝初年,龙纹禁令虽然得到继承,但很快就因为赐服泛滥迅速放开,并出现了所谓的“蟒袍”——按原本来说,蟒根本就没有爪子才对。但明朝人却把四爪龙三爪龙改名叫作“蟒”,这样穿“蟒袍”就不算僭越了然而如前所述,汉唐直到宋元的龙纹,本来就是三爪四爪为主流。这样的“蟒袍”在古人看来,完全就是正常的龙袍。更好玩的是,明朝还频繁出现“五爪蟒袍”的记录,结果就是龙袍和蟒袍彻底没了区别,只靠穿着者的身份区分——穿在皇族身上就叫龙袍,穿在其他人身上就叫蟒袍。

  弘治这种一边颁布龙纹禁令,一边自己带头违反禁令,到处赏赐龙袍的行为,在整个明朝屡见不鲜。应该说明朝人本就不太看重这个,《明史·舆服志》里甚至出现了“一品至六品穿四爪龙”的规定,完全将龙袍和蟒袍混为一谈。

乾隆皇帝大阅图 清郎世宁 故宫博物院

弘历29岁时的戎装像

  尤其是隆庆开关之后,明朝商品经济发达,民众越发富庶,僭越之风盛行朝廷也完全放开不管不顾。于是,这种“大家一起穿龙袍”的风气,很快从官员蔓延到了普通民众中然而这种特权服饰平民化的进程,最终在明清易代时戛然而止。满清入关后再次开始禁止民间穿蟒袍/龙袍,又将“五爪为龙四爪为蟒”的规定翻了出来。清朝皇帝对赐服管理也非常严格,龙袍/蟒袍在清代基本成为皇亲国戚、贵族大臣的特权。

历史文化:云冈石窟佛像服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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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冈石窟佛像服饰的变化主要受到犍陀罗艺术和秣菟罗艺术的影响,同时融入了鲜卑民族的文化特色,随着北魏孝文帝推行汉化政策,汉文化对佛像服饰的影响逐渐加深。后世工匠对云冈石窟佛像采用包泥彩绘,将不同文化元素融入佛像服饰中,更符合当时的宗教文化氛围和信众的精神需求。

  袒右肩袈裟。这是云冈石窟早期佛像常用的服装形式,从外在形态看,是继承外来形式较明显的式样。由于地理气候原因,袒右肩服装是印度人一般的服饰。早期佛像制作最广泛的地区是佛教的发源地印度。因而,印度地区当时普遍流行的服装就自然成为佛像的服装。佛教艺术东传到中国,虽然袒肩的服装不符合中国的伦理道德,但这种佛像服装传统还是被暂时予以保留。第20窟露天坐佛为早期袒右肩式服装的典型代表(图1):外披袈裟感觉厚重,衣纹雕刻明显凸起而优美考究,似以质地精良的毛质材料制作,既有很强的立体效果,又具明显的下垂感。这一厚重袈裟左侧由左肩斜披下垂,将整个左臂和左胸腹贴体遮盖,右侧斜搭右肩一角,露出与左斜披边饰同样的衣纹,裸露右臂及右上胸。这种衣饰正是所谓“因复左肩,右开左合”的情况,是袒右肩着衣样式在中国的改造和发展。唐道世解释说:“肉袒肩露,乃是立敬之极;然行事之时,量前为袒。如在佛前,及至师僧忏悔礼拜,并须依前右袒为恭。若至寺外,街衢路行,则须以衣复肩,不得露肉。西国湿热,共行不怪,此处寒地,人多讥笑。”由此看来,佛教及其艺术传入中国,虽然保留了袒右肩的礼服,但为了适应中国的情况,给予适当的改造,佛像的右肩并非全袒,予以“右开左合”的式样,将右肩以稍微地遮掩,成了具有中国特点的“袒右肩”佛装。除此,斜披袈裟内侧紧贴身体着有雕刻细腻,纹饰流畅,似以轻纱制作“僧祇支”的内衬,显示了强烈的异域风格。

图1云冈第20窟露天坐佛

  通肩大衣。佛像着通肩大衣,是犍陀罗佛教艺术的特点之一。我们看到的最早佛像正是这种服饰。第18窟东胁侍立佛像是继承通肩大衣佛装的典型代表(图2):领口由右肩下滑至上胸回转上披左肩,衣纹由两肩向中心下垂会合为圆形角,服装纹理细密,上下一致,由上至下呈水波状涟漪纹形态,贴体明显,身躯轮廓较为清楚。对这种服装,义净解释:“若对尊容,事须齐整,以衣右角,宽搭左肩,垂之背后,勿安肘上,若欲带纽,即须通肩,披已将扭内,回勾肩后,勿令其脱,以角搭肩,衣便绕颈,双手下出,一角前垂,阿育王像,正当其式。”

图2云冈第18窟东胁侍立佛像

  褒衣博带服装。云冈石窟中期洞窟中的佛像多有这种服装(图3),其主要特点是博大。《宋书·周郎传》载:“凡一袖之大,足断为二,一裾之长,可分为二。”《汉书·隽不疑传》载:“褒衣博带,盛服至门上谒。”颜师古注:“褒,大裾也。言著褒大之衣,广博之带也。”这些记载不仅说明了“褒衣博带”的服饰特点,还说明了这种服饰在汉代即已开始流行,并且得以在中国汉地长期被采用和重视。《晋书·五行志》载:“晋末皆冠小而衣裳博大,风流相仿,舆台成俗。”公元5世纪时,褒衣博带这种服装特别流行于中国南部地区的所谓南朝社会。《颜氏家训》载:“梁世的士大夫,都好尚褒衣博带,大冠高履,晋处世冯翼衣大袖衣,亦即如此。”

图3云冈第6窟东壁立佛像

  公元5世纪后半叶,拓跋鲜卑的北魏政权加快了封建制度的强化速度,汉化步伐明显加快,包括均田、经济、文化等各种政策的推行,其中服装改革是重要的一项。据《魏书》记载,太和十年,“帝始服衮冕”“太和十八年十二月,革衣服之制”,魏孝文帝带头推行褒衣博带式服装。这种情况在云冈石窟有所反映,即佛像穿上了褒衣博带的服装。云冈第1、2窟,第5、6窟,第11至13窟等中期洞窟中,或部分或多数或全部雕刻有这种着褒衣博带服装的佛像,而晚期石窟佛像几乎全部为着褒衣博带的服装。这种佛装以立佛像者最为典型:衣服宽大,领口呈“V”形敞开至胸,内着“僧祇支”(内衣),并缀有缚带,胸前打结后由胸至腹自然下垂,衣襟为“左衽”,即是从右面掩向左面,右衣襟之长带穿过胸前下垂的缚带搭于左小臂上,飘逸而自然。外披宽大袈裟,两角于右手臂内侧会合,右手臂平举,袈裟皱褶边呈“V”字形由两侧下垂,与衣服一起形成“下摆”,并向两侧大幅度散开,使佛像整体呈“A”字形状。云冈石窟着褒衣博带之立佛像,颇具代表性的可见第6窟上层的11尊(北壁3尊<风化严重>,东壁3尊,西壁3尊,南壁东侧1尊,南壁西侧1尊)立佛像,第11窟西壁大型屋檐下之七立佛像和第13窟南壁明窗与窟门间三座屋檐下的七立佛像等。

  后世包泥彩绘之佛装。云冈石窟自北魏开凿后的1500多年中,坍塌毁坏,风化剥蚀现象从未间断。包泥彩绘逐渐增多,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佛像;另一方面也是对佛像服饰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复和美化,使佛像服饰在色彩和质感上更加丰富多样。目前发现最早记录对云冈石窟重建和修理的文献《大金西京武州山重修大石窟寺碑》记载:“唐贞观十四年(640年)守臣重建。”以后的辽金、明清等时代的维修工程都有不同程度的文献记载。这些维修工程项目中的木结构形式(除第5、6窟的木结构窟檐外)已全部毁坏,这一点在历次的窟前考古发掘中都得到了印证。

  被后世包泥彩绘的大型洞窟主要有第5、6窟,第7、8窟,第9、10窟,第11至13窟等中期洞窟,其中佛像服装的包泥彩绘最典型和精美的为第5窟主尊坐佛像(图4)。这尊坐佛像高17.4米,为云冈石窟最高大的佛像,从最高处的头部到最底层的佛座,均包泥彩绘,其服装形式飘逸自然,是云冈所有包泥佛装中的精品。上衣两裾由双肩垂直披下,呈竖长方形状露出部分前胸,内腰腹间系带,中央对称皱褶齐整美观。肩膀齐胸着外披,长度至胸,左肩反出一方形小领,别致大方。两袖由坐禅定印的对称两小臂自然飘至盘坐的两腿上。服装宽大合体,衣纹自然流畅,下垂感非常强烈,似以质地优良的丝绸布料做就。这些都体现了高超的佛像包泥塑造水平。与其他众多包泥佛像的臃肿笨拙、不成章法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照(东胁侍立佛像现存包泥彩绘服装为典型例证)。研究表明,这些包泥彩绘的佛像并不是一次完成的,至少第5窟的主尊大佛与其他包泥彩绘者不是一个时代所造就。尽管许多较小佛像的包泥彩绘的服装式样是以第5窟主尊大佛为样本,但技术上表现出来的巨大差异,无论如何也不能将其视为同等条件下的产物。

图4云冈第5窟主尊大佛

  根据现存碑刻记载,清代对云冈石窟进行过数次不同程度的维修。已故著名石窟寺考古学家阎文儒教授,生前曾依据第5窟主尊大佛衣服样式与唐代冕服相接近的特点,认为这尊包泥彩绘大佛是唐代的俨禅师“每在恒安修理孝文石窟故像”之所为。此外,建造于辽兴宗重熙七年(1038年)的华严寺诸佛像的服饰与云冈第5窟这尊大佛相近,《山西通志》载:“华严寺……有南北阁、东西廊……内一铜人,衮冕帝王之像,余皆巾帻,常服危坐,相传辽帝后像。”对服装的描述,既符合华严寺“薄迦教藏”殿的佛像,也符合第5窟主尊坐佛像。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自佛教艺术在中国发展以来,就将“形象似帝王”作为最重要的建造佛像标准。因而唐代俨禅师“每在恒安修理孝文石窟故像”,以接近于皇室冕服式样将大佛包泥彩绘,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于是,在唐代以后不久,辽代华严寺的建造者为追求帝王相,在云冈这一具有帝王相的包泥彩绘大佛服装式样基础上,经过符合当时服装审美取向的加工而塑造了佛的形象。

越王勾践的佩剑为何写作“钺王鸠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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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世闻名的勾践自用剑,以其寒光四射与锋利无比,而让世人称道,值得注意的是剑身铭文:“钺王鸠浅”和“自乍用鐱”。即:越王勾践,自作用剑。

  “浅”是“践”的通假字,可问题是勾践为何要写作鸠践?

  这要从东方部族“鸠”鸟崇拜说起!

  下面我们一步步的来揭秘“鸠”鸟所隐含的文化密码。

  从“凤凰戴黻”的故事说起

  《山海经·海内西经》有一个一句话的故事:

  “开明北…凤皇、鸾鸟皆戴黻。”

  虽然简短不过我们可以运用已有的知识来推测那个隐藏的故事的涵义。

  既然“开明”指的是一个位于太阳西落之处的祖先和神灵们居住的世界,既然凤凰和鸾鸟都是太阳之鸟,既然“黻”是一个由“盾”、“戈”合成的字,那么,凤凰、鸾鸟所戴的黻(读“伐”),便应当指的是一种代表太阳的兵器,它的形状是干戈相交。

  这样的推测还可以继续深入,因为凤凰戴黻的故事并不是孤立的。把某种具有宗教涵义的装饰物戴在头上,这种习惯在古代屡见不鲜。

  例如《山海经》记有“西王母蓬发戴胜”的故事,《瑞应图》记有“凤首戴德”的故事,《河图》记有“颛顼首戴干戈”的故事,《白虎通》记有“颛顼戴午”的故事,《潜夫论》和《春秋元命苞》记有“帝喾戴干”的故事。

  根据这些记载及其古代注解,我们不难判断:

  戴黻、戴干、戴胜、戴午等等,是用兵器、法器形状的头饰来象征“德”、统治之力和政治秩序。

  例如《白虎通》说:

  “颛顼戴午,是谓清明发节移度,盖像招摇。”

  这就说明戴午是一种标志神权和王权的装饰。

  “午”是一种十字形的符号;古人说过,它是阴阳相交的象征。

  由此可知“黻”也是标志神权和王权的装饰,因为它同样是一种以十字形来表示阴阳相交的符号。

  “戴胜”与鸠

  如果回想一下之前文章说过的“鹰攫人首形象和“王亥”字形,那么,我们大概可以进一步了解到,上述头饰是有悠久传统的,它来源于把鸟作为王权标志的习惯。

  我查阅过资料,发现以上这种理解果然是不错的:“戴胜”本来就是鸟的名称。

  按照汉代人的解释,戴胜就是鸤鸠,也就是杜鹃鸟,又叫作“戴鵀”或“戴鳻”。

  在它头上长有一簇漂亮的羽毛,这簇羽毛就被人们叫作“胜”。

  戴胜鸟每年春天在桑树中鸣叫,像是催促人们布谷、纺织,所以它又称“布谷鸟”和“戴紝”。

  据说早在少昊氏(王亥)之时,东夷民族把鸠鸟名用作官名,雎鸠管的是法律,爽鸠管的是治安,鸤鸠则管工匠奴隶。

  “鸠”与“鸠民”

  为什么要把“鸠”任命为“鸠民”的官呢?

  这是因为古人认为鸠是鸷鸟。

  青铜器铭文中鸠鸟名称的形状和后来的鸠杖制度,都表明鸠是代表王权和管理能力的鸟。

  此外有趣的是,“鵀”、“任”、“胜”在古代是同音字,可以相互借用;“任”、“胜”、“德”则是同义词,都表示胜任、克服。

  有鉴于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古神话中的“戴胜”、“戴德”、“戴任”等等,乃是用首戴法器、兵器的方式象征克而能治的能力。

  当人头上的兵器等物改换成玉制的装饰物的时候,才有了“玉胜”这个后起的名称。

  鸠与王权的象征

  如果追溯一下渊源,那么上述巫术符号都是来源于东方民族对鸷鸟和王权的崇拜的。

  这也就是“戴干”、“戴黻”形象的来源。

  不过有一点区别:戴干、戴黻更明确地强调了王权崇拜同太阳崇拜的关系。

  甲骨文中的“干”字写为戈、盾相合之形,可见它和“黻”是同义的:

  表示阴阳相交,即所谓“清明”;太阳是在西方实行阴阳相交的,因此黻和干还表示西方的太阳。戴干的古神(颛顼和帝喾)之所以都是太阳神,戴黻的神鸟(凤凰和鸾鸟)之所以都是太阳鸟,便是由于这一缘故。

  那么,在这些戴黻形象中,太阳因素同鸷鸟因素构成怎样的关系呢?

  可以说,是相互补充的关系。“干”的本义是“干犯”,它有一种读音是“任”,所以被借用为“鳱”、“鴅”或“鹳”的名称,指“短尾,射之,衔矢射人”的鸠。

  这些鸟名为什么会和“干”字同音相假呢?

  看看它们的古文字字形就清楚了:

  在甲骨文和金文当中,它们恰好是戴干的形状;也就是说,戴干同时也是鸷鸟的标志。

  这一点说明:“戴干”、“戴黻”等等,乃是从鸷鸟崇拜和太阳崇拜当中产生的形象,是新的文明条件下的王权和统治之力的象征。

  鸠与鸮

  如果我们不满足于上述解释,那么,还可以看看良渚文化的“冠状饰”、玉踪,大汶口文化的“陶文”,以及仰韶文化的“令牌”等器物纹饰。

  这些文物代表了区别于山东龙山文化的另一个文化传统。

  它表明早在五千年以前,崇拜鹑鸠型鸟的民族已经把兵器和工具用为权力和地位的标志了。这一点很值得注意,因为它意味着凤凰戴黻形象有另一支来源。

  或者说,对于这一故事,我们可以作出更为深刻的理解。如果把这一理解用简单的话表达出来,那就是,凤凰戴黻形象是鹰鸮型鸟崇拜和鹑鸠型鸟崇拜相融合的产物。

  从鸟的形象类型的角度看,戴干(兵器)是鸱、鸮等东方鸷鸟的神性象征,戴壬(纺织用的机杼)、戴胜(鸟形器物)是鸠、鸿等南方鸷鸟的神性象征,戴黻(十字形器物)则是凤凰等具有文化融合意义的神鸟的特征。

  上述符号方式曾经经由两条路线的发展:

  在鹑鸠型鸟民族当中,首先产生的方式是以兵器或工具作为权力和地位象征,例如良渚文化的冠状饰和大汶口文化的陶文;在鹰鸮型鸟民族当中,首先产生的方式是人首戴鸷鸟,例如前文说到的玉鹰形象和王亥形象。

  当鸷鸟形象成为族团首领的徽识或氏国君王的徽识的时候,鸟戴干、戈的形象便应运而生了。

  句践与“鸠践”

  值得注意的是:

  代表越民族图腾的鸠,是戴干之鸟的一种典型形式。

  越王句践,其名又写作“鸠践”,例如《越王句践剑》铭文“越王鸠浅自作用鐱”,这说明鸠是越民族的神鸟。

  但从《左传》记载的少昊氏以鸟名官的事迹看,以鸠为标志的民族也参加了由少昊挚主持的部落联盟。如果说少昊挚一名表示它是鸷鸟的化身(“挚”和“鸷”可通假),那么,在以鸠为标志的民族和以鹰鸮型鸟为标志的民族之间,便有过某种密切的联合。

  正是这一点,使得戴干形象成为东方两大鸟民族共有的符号。当不同的以鸟为标志的民族共同创造出凤凰这一神鸟的时候,便出现了比较抽象的头饰了,例如象征阴阳交合的黻、午。

  人们用戴黻、戴午形象中蕴含的太阳性格,表达了各自崇拜的神鸟的共同神性。

  鸠与辛

  当然,凤凰戴黻故事的意义还可以进一步推广。因为在古代神名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类似的符号,特别是“辛”这个符号。

  “辛”是一个具有相当高的抽象水平的文化符号。早在甲骨文时代,以“辛”为偏旁的字族,例如“睾(罪)”、“辜”、“辞”、“辩”、“辟”等字,便已经构成一个表示治罪、执法的法制符号系统。

  在古神话中,少昊挚和帝喾都曾被称作“高辛氏”,人们认为这是“有天下之号”,即国家的符号。

  神话又说“契始封商”。既然契就是少昊挚,那么,同样冠有“辛”形符号的“商”字,就应当和“高辛”具有相同的内涵——国家和帝王之号的内涵。

  这些情况意味着:“辛”字是在戴干、戴鵀、戴黻、戴胜等神话的基础上产生的符号,是同社会的充分组织化相对应的。

  事实上,“辛”所代表的,正是新的统一政权的种种神圣。

  就此而言,我们可以把那些用兵器、刑具或工具来表示神性或王权的符号统称为“戴辛”符号。

  古人认为“辛”字是代表金属、西方和秋天的。

  “辛”字的这些属性,恰好反映了戴干、戴鵀、戴黻、戴午等观念的总和。

  这就意味着,凤凰戴黻故事是古代东方民族的鸷鸟崇拜和戴辛观念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包含了国家、法制、金属使用等背景因素,因而是东方鸟文化进入一个新的文明时代的标志。

宋江的救命恩人安道全 为何梁山排名仅在第五十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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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上有五位好汉各有绝技,称为“五绝”,他们是戴宗的神行、花荣的神箭、张清的飞石、燕青的相扑术和安道全的医术,其中安道全的医术是救命的神医,医术精湛,有妙手回春之能,医治好很多人,他是宋江的救命恩人,但是宋江似乎并不重视这个梁山神医,把他排在了梁山第五十六位。他在梁山上是一个另类,大部分是杀人,只有他是救人为生的,依靠高超的医术,是梁山上称“神”的不多的人选。

安道全为金陵建康府人氏,出身医士,习学祖传的内外科医术,是一位医术高超的郎中,他曾在建康府开设医馆,平时靠行医为生,闲暇就是哄相好的,日子过得那是悠哉悠哉不亦乐乎。他的医术高明,擅长治疗各种疾病,包括发热、头痛、背部红肿疼痛等。有“神医”之称。

在《水浒传》中,梁山因久攻大名府不下,宋江身体酸疼,晁盖托梦告诉他江南地灵星可治。张顺前往江南请神医,经过九死一生找到了安道全,安道全却以拙妇亡过,家中别无亲人,不能远行为借口推脱。奈何安道全的相好李巧奴也不让安道全去梁山医治宋公明,并与杀人劫财的张旺混在一起。张顺恼怒,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杀了李巧奴,张顺割下李巧奴衣襟写下“杀人者,安道全也”后,逼安道全上了梁山。

宋江背部生出恶疮,已经威胁到生命。他身体出现了很多不适,包括发热、头痛、背部红肿疼痛等,甚至病情严重,神思昏迷、水米不进。在这个关键时刻,安道全出现了,安道全运用他的丰富医术,诊断宋江的病情,对症下药,运用了他高超的医术为宋江疗伤。安道全采用多种药物和治疗方式,注重医养结合,宋江的病情逐渐好转,他的健康状况也得到了改善。医治十日宋江的病患就痊愈。这也成为了《水浒传》中安道全的一次传奇经历。更是成为梁山大寨主的救命恩人

安道全的医术得到了宋江的认可,并被称赞为“神医”。同时,安道全的医术和治疗效果也在《水浒传》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他的医术不仅帮助宋江恢复了健康,还帮助张顺母亲看好了病,而且在《说岳全传》中也有他的身影,为赵构调治身体。因此,安道全在水浒传中的角色被广泛认可,并被认为是一位优秀的大夫。

张清在攻打辽国时被敌方大将天山勇射中咽喉,导致生命垂危。安道全用其高超的医术将他救回。安道全因此被尊称为“医仙”。安道全以其医术高超,在梁山上救助了许多病患。他是一位擅长处理毒疮、斑点等问题的医生,通过诊断和治疗,他为梁山上的士兵们解决了许多健康问题。因此,安道全在梁山上的角色不仅仅是一名医者,更是一位救助病人,保障梁山军队健康的重要人物。

神医安道全在美容方面也很有建树,为宋江消去了金印,使他的脸上不再有被朝廷刺配的标记。金印是一种古老的刑罚,用于烙印在囚犯或罪犯的脸上,记录他们的罪行和流放地。在宋代,金印往往是由官方刻印而成的,以彰显罪犯的身份和惩罚的力度。宋江作为梁山泊的领导者,在历经苦难后,得到了安道全的帮助,恢复了容貌。宋江才有机会去东京找李师师寻求招安。安道全的美容术也为招安出力了。

在梁山,安道全虽然医术高明,堪称水浒第一名医,但却并没有被特殊对待,别说排进天罡系列,在地煞也排在后半部分的56位。这是因为梁山这个平台并不重注技术创新,像安道全、凌振这样的奇才看做是辅助人员,是为武艺服务的,其次梁山更注重的是兄弟之情和为国为民的使命感。安道全与李巧奴的交往是不符合梁山忠义的价值观的,所以安道全即使有悬壶济世的能力加上宋江的救命恩人的身份,仍然不能被重视,只能屈居地煞后列。

由于技术人才不被重视,南征方腊前,公孙胜以回家看母亲为名离开梁山军队,在朝廷的安排下,皇甫端金大坚萧让乐和四人先后脱离梁山系统,走向各自新的生活。皇甫端脱离梁山后,被封为御马监太使,掌管马匹饲养和训练。金大坚脱离梁山后,被封为殿前御用雕刻家,在宫廷中承担着重要的工作,继续精进他的石刻技艺。萧让则成为了蔡京的门馆先生,在书案前运筹帷幄。乐和受到王都尉的赏识,留在府内听用。他们成功地摆脱了过去在梁山的危险。

在征讨方腊时,因宋徽宗生病,朝廷就特意的把神医安道全从征讨方腊的战场上调回京城给皇帝看病,避免了一场腥风血雨,同时也导致梁山好汉在战场上遭受了严重的伤亡,因为缺乏像安道全这样的良医救治。金枪手徐宁中毒箭而死;六位好汉感染瘟疫而死;林冲得风瘫而死;杨雄生背疮而死;时迁患绞肠痧而死;李立、汤隆蔡福大战中受伤,不治而死。如果安道全当时身处军中,不敢说这些人物安道全都能救活,至少林冲杨雄是没问题的,六位感染瘟疫的也是可以救活的,因为有一位患者自己康复了。由此可见在征伐辽国、田虎、王庆之时,108将英雄好汉里为何没有一人因为生病而病故的,全赖于安道全的医疗保障。

在梁山大军平定方腊回京受封之后,安道全被封为太医院的金紫医官,更是名副其实的御医,体现了他的医术在当时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中国古代天子的十二章纹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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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代有一个传说,只要成为帝王,便会得到十二种神秘的自然力量,辅佐他成为至善至美至上的明君。后来,代表这十二种力量的图案,就被印在了帝王的衣服上,以“象其德也”,这些图案便是十二章纹。

 

  十二章纹是什么

 

  在出土的实物中,明定陵神宗皇帝朱翎钧的龙袍是最早的、带有“十二章纹”的实物。

 

▲神宗皇帝朱翎钧

 

  这件“缂丝十二章纹衮服”出土时,衮服上带有绢制标签,上写“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衮服”等字样。由此可知该衮服的确切年代为公元1617年。

 

  在这件衮服上,龙纹最突出,共有十二团龙,分别织于两肩和前后襟上。另外,两肩织日、月,背织星辰、山,两袖饰华虫。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等六种纹饰分别列于前后襟团龙两侧,共列十二章纹。

 

  明代洪武十六年明文规定了章服之制,皇帝衮冕“玄衣黄裳,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六章织于衣,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六章绣于裳”。

 

  此衮服与明制符合,是不可多得的珍贵历史文物。衮服开棺后迅速氧化,出土时面料已呈深驼色,各色图案均有破损,但仍可见其概貌。

 

▲博物馆复制出的明定陵十二章纹衮服

 

  十二章纹具体为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十二种图案,各有不同的寓意。

 

▲十二章纹图案

 

  宋代的聂学义在《三礼图》中结合《周礼?春官?司服》的说法,总结了十二章纹的含义。下面就以定陵博物馆出土的“明神宗缂丝十二章纹衮服”一比一复原品为例,详细解说十二章纹的含义。

 

  【华虫】

 

  华虫,即锦鸡,“取其文理”(文采),象征王者要文采昭著。

 

  【粉米】

 

  粉米,即白米,取其“养人”(滋养),象征帝王给养着人民。

 

  【藻】

 

  藻,取其洁净,象征帝王品行高洁。

 

  【黻】

 

  黻,是两个相背的“己”字,取其“背恶向善”(明辨),代表帝王明辨是非。

 

  【火】

 

  火,取其光明,象征帝王光明磊落。

 

  【宗彝】

 

  宗彝,取其忠孝,象征帝王忠、孝的美德。

 

  【山】

 

  山,“取其人所仰”(稳定),代表帝王的稳重。

 

  【日、月、星辰】

 

  日、月、星辰,“取其明也”(照临),代表皇权照临四方。

 

  【龙】

 

  龙,“取其能变化”(应变),象征帝王们善于审时度势。

 

  【黼】

 

  黼,即斧头,取其“割断”(果断),象征帝王干练果敢。

 

  十二章纹,来源于天地自然,是自然物的美学提炼。将自然物的美好寓意赋予帝王,使帝王成为了天地间至善至美至大的化身。

 

  十二章纹的演变

 

  西周时产生十二种纹饰:

 

  十二章纹最早产生于西周时代,《尚书·益稷》:“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会(绘);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绣,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

 

  这段记载只说明了周代有这些服装纹饰流行,并没有指明十二章纹是周代天子的礼服纹饰。

 

  东汉时确立为帝王专属:

 

  从历史材料可见,章服制度真正确立是在东汉。十二章纹确立为重大的礼仪用纹饰,明确可查的是在东汉永平年间。

 

  永平二年(公元59年),孝明皇帝诏有司博采、《礼记》、《尚书》等史籍,制定了详细的祭祀服饰及朝服制度,确定了汉代的服饰礼仪制度。

 

  朝廷规定:“天子、三公、九卿……祀天地明堂,皆……日月星辰十二章,三公、诸侯用山龙(以下)九章,九卿用华虫(以下)七章,皆备五采……”(《逗蠛菏·舆服下》)。即不同的身份地位,能用的章纹数量也不一样。

 

  自此以后,十二章纹被历代帝王相继仿用。

 

  隋代确立了每个章纹在龙袍上的固定位置:

 

  十二章纹作为帝王专属纹饰的完全确立,是在隋大业元年。

 

  隋炀帝诏定了章服之制,并规定了十二章纹在皇帝“衮冕”上的具体位置:“于左右髆上为日月各一,当后领下而为星辰,又山龙九物,各重行十二,……衣质以玄,如山、龙、华虫、火、宗彝等,并织成为五物:裳质以纁,加藻、粉米、黼、黻之四。衣裳通数,此为九章,兼上三辰(指日、月、星),而备十二也。”

 

  将日、月分列两肩,星辰列于后背,从此“肩挑日月,背负星辰”就成为历代皇帝冕服的既定款式。至于皇太子、侯伯、子男、孤卿、诸侯,则分别为九章、七章、五章、三章(《隋书·礼仪七》)。

 

  明代维持了十二章纹的规制:

 

  从明代弘治皇帝衮服上的十二章纹,就能看得出来。

 

▲前裳部分的十二章纹

 

  清代,十二章纹地位下降:

 

  到清代,十二章纹渐失其主要地位,演变为多种装饰图案中的一种,要仔细观察才能发现其位置。

 

  十二章纹的落幕:

 

  十二章纹最后作为皇帝正统出现是什么时间呢?是洪宪元年。袁世凯老爷子穿着有十二章纹的袍子最后体验了一把帝制。从这张照片上可以看到袁老爷子胸前的十二章纹。

 

  十二章纹伴随中华帝制走过了兴盛与衰落,如今已经归于沉寂。它从历史中来,要想了解它,也需投身到历史的洪流中去。

浅谈中国古代的廉政制度:考核官员的“四格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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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员考核是中国古代职官制度和廉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汉代有“考课”和“上计”,唐代对官员一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随着古代政治文明的进步,历代官员考核制度在继承前代基础上不断完善。

  明清时期,采取京察、大计制度来考核官员,《光绪朝钦定大清会典》记载“考群吏之治,京官曰京察,外官曰大计”,京察、大计以四格和官员实际工作情况确定考核等次,京察、大计凡入于“六法”的官员要受惩处,这种考核制度称为“四格六法”。

  京察:四格定等次

  京察,主要针对四品以上京官。明代京察初定三年一考,后改为十年一考,弘治年间规定六年一考。清承明制,在官员考核制度上继承了明代成例又有所发展,雍正朝定例为三年一考,此后相沿。清代的内阁、部院衙门各官,宗人府、内务府及礼、乐、医等官均在京察之列,此外地方督抚、盛京五部官员也要通过京察来考核。

吏部之陵寝及盛京各衙门笔帖式京察册

  京察的考核方式由“堂官察其属之职而注考焉”,即由本部门长官对下属进行考核。京察考核等次分三等:“一等曰称职,二等曰勤职,三等曰供职”,评判官员的等次则依据“四格”,即:守、才、政、年。“守”指官员的廉洁操守,有清、廉、谨、慎、平;“才”指官员的才干能力,有长、优、裕、练、明、称、平、中;“政”指官员的政务履职,有勤、优、敏、练、平、中;“年”指官员的年岁,有青、壮、健三种。

  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守、才、政、年这四项指标在不同时期的顺序是不同的,根据清代五部会典,其顺序变化如下:

  京察中列入称职、勤职、供职三等的官员可以照常供职;三等以外的称为京察四等或应去官员,要视情况受处分。

  除了采用四格确定等次,京察还会根据部分官员的实际工作内容来确定专业考核科目,这种考核办法被称为“无格”。如太常寺所属各坛庙的奉祀等官,要考核其礼仪是否娴熟、行走是否敬谨;鸣赞等官则考核其举止是否安详、音节是否洪畅等。钦天监官考核其数学是否精研。太医院官则考核其是否通晓医理。考核后同样以称职、勤职、供职定一二三等。日常政绩也被作为考课时的客观标准,如内务府都虞司、会计司等处笔帖式,有平日记功、记过之例,“俟京察、军政拣选时,视其有无记过,分别优劣”。

古画中的钦天监观象台

  京察时,被考核官员的主管部门需要填写该员四格和相应的等次考语,并将其上交吏部核查,如有错漏吏部将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更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京察,吏部核查发现:西城兵马司吏目许宣猷系三等四格而考语误填勤职;国子监助教方绪系二等四格而考语误填称职;顺天府司狱王信臣、教授张槐、中书科笔帖式富伦布、恒德均系二等四格而考语误填供职,翰林院检讨刘锡五系二等四格但未填注考语。吏部一面发回令其改正,一面对承办考核的翰林院侍讲蔡廷衡、都察院都事图敏、钦天监五官正兼办助教事务伯启、中书科中书巴本泰、顺天府照磨陈右谦均进行议处,最终以上诸人均按照违令公罪例罚俸9个月。

  大学士管理吏部事务阿桂为遵议翰林院侍讲蔡廷衡等填注考语遗漏错误处分事题本(局部)

大计:考核重实绩

  大计,被考核群体为地方官员,三年一次,由“藩臬道府县递察其属之职”,即地方主官对下属考核之制度。顺治康熙时期规定大计等次分为卓异、供职两等;雍正朝对大计等次进行了更为详细的划分,第一等仍为卓异,将第二等供职官细分为平等官一、二、三等。

乾隆十六年直隶等五省大计平等官员数目表

  等次被评定为卓异的官员,则需“按其事而书于册”,即记录具体政绩,如无加派税收、无滥用刑法、无盗案发生、无仓库亏空、地方治理有起色等。被评为供职等次的,“皆注考而咨焉,不入举核”,知县以上各官钱粮、仓库方面要注其收管无亏空,居官方面要注其守、才、政、年。

  相比京官考察,地方官员考察除了考察其守、才、政、年四格外,更加注重考察其实际工作情况和取得的工作成绩,将地方官员在钱粮、赋税、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政绩视作官员治理一方能力的体现。被评定为卓异的官员还会被皇帝召见,获得晋升或是赏赐,如乾隆十九年六月,江西卓异官安仁县知县梅长遇在被召见后,不仅“回任候升”,更被赏赐妆縀领袖补縀朝衣一件以示嘉奖。

  大学士兼管礼部事务陈世倌为赏赐江西安仁县卓异知县梅长遇事题本(局部)

六法:处分有制度

  京察不入三等、大计未达到供职等次的官员有犯“六法”者,要受到革职、降级调用、勒令休致等严厉处分。

  六法最初为八法,即:贪、酷、罢软无为、不谨、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及。乾隆四年,将八法中“贪”“酷”二法改为特参,六法之制至此成型。其处分原则是:“不谨、疲(罢)软无为者,革职;浮躁者,降三级调用;才力不及者,降二级调用;年老、有疾者,休致。”

  为确保制度执行严谨,被参处的京官及知县、州同以上外官,均由吏部带领引见,经皇帝亲自确认后才会处分。若发现参处不实,负责考核的官员要被降级,故意捏造事实、构陷报复者还要被革职。

  如乾隆十三年,闽浙总督喀尔吉善参处福建“有干六法官”13名,包括:不谨官4人、罢软官2人、年老官2人、有疾官1人、才力不及官1人、浮躁官3人,题本中详细开列其姓名、官职和劣迹。

  清代闽浙总督府老照片

  举例如下:

  不谨官:建宁府政和县知县陈畴九劣迹:本官性情偏僻,听断错误,不能约束胥役,在外需扰累民。

  罢软官:延平府尤溪县知县郑其偀劣迹:本官才具庸懦,性复懒惰,地方事务毫无整理。

  年老官:汀州府同知徐林劣迹:本官年力已衰,精神耗惰,督缉征粮难以料理。

  有疾官:福宁府学教授聂奕隆劣迹:本官年衰重听不能训士。

  才力不及官:汀州府归化县知县王道劣迹:本官才识钝拙,不谙吏治,难司民牧。

  浮躁官:汀州府永定县学教谕萧大捷劣迹:本官性习轻躁,行动乖张,难以司铎。

  清代的京察和大计是对官员队伍进行考核监督的重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荐举贤能、裁汰庸劣、澄清吏治的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受限于制度本身的局限和皇帝、官员的态度,也存在着举劾不公、举劾失衡的情况。

黄帝纪元公元前2697年到底是怎么推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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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记·历书》云:“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盖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馀,于是有天地神祇物类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

  那么,黄帝纪元公元前2697年是怎么推算出来的?

  《汉书●律历志●世经》云:“秦昭王之五十一年也,秦始灭周。周凡三十六王,八百六十七岁”。

  《帝王世纪》云:“周:自克殷至秦灭周之岁,凡三十七王,八百六十七年”。

  《史记●周本纪》慎靓王立六年,崩,子赧王延立。王赧时东西周分治。王赧徙都西周

  五十九年,秦取韩阳城负黍,西周恐,倍秦,与诸侯约从,将天下锐师出伊阙攻秦,令秦无得通阳城。秦昭王怒,使将军摎攻西周。西周君饹秦,顿首受罪,尽献其邑三十六,口三万。秦受其献,归其君於周。

  周君、王赧卒,周民遂东亡。秦取九鼎宝器,而迁西周公於{单心}狐。後七岁,秦庄襄王东周。东西周皆入于秦,周既不祀。

  解读:史书上的东周,在周赧王时期,东周西周分治,王赧徙都西周,公元前256年,只是王赧的西周灭亡。后七年,秦庄襄王即赢异人灭东周,即公元前250年,周朝才真正亡国。

  所以,周朝:前1116年-前250年。

  《汉书●律历志●世经》云:“凡殷世继嗣三十一王,六百二十九岁”。

  《帝王世纪》云:“商:商之飨田也,三十一王。是见居位者实三十王,而言三十一王者,兼数太子丁也。自汤传位至纣,凡六百二十九年”。

  所以,商朝:前1745年–前1117年。

  《汉书●律历志●世经》云:“伯禹《帝系》曰:颛顼五世而生鲧,鲧生禹,虞舜嬗以天下。土生金,故为金德。天下号曰夏后氏。继世十七王,四百三十二岁”

  《帝王世纪》云:“夏:自禹至桀,并数有穷,凡十九王,合四百三十二年”。

  《竹书纪年》云:“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

  采用《竹书纪年》的数据,所以,夏朝:前2216年-前1746年。

  《史记●五帝本纪》云:“三年丧毕,禹亦乃让舜子,如舜让尧子。诸侯归之,然後禹践天子位。尧子丹硃,舜子商均,皆有疆土,以奉先祀”。

  《史记●夏本纪》云:“帝舜荐禹於天,为嗣。十七年而帝舜崩。三年丧毕,禹辞辟舜之子商均於阳城。天下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禹於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夏后,姓姒氏”。

  精细化逻辑推理:

  《礼记·三年问》云:“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

  帝舜崩后,当年治丧,第二年、第三年服丧,沉浸在悲痛之中,二十五个月之后,即第三年剩余的时间,帝禹自然要谦让一番,就像当初帝舜谦让帝尧的儿子一样,但是,诸侯都背弃商均而朝拜帝禹,

  所以,第四年即公元前2183年,帝禹遂即天子位,国号曰夏后,这才是真正的帝禹元年,夏朝国祚的起始年。

  公元前2216年,夏朝元年。

  前2217年,为帝舜服丧的第三年。

  前2218年,为帝舜服丧的第二年。

  前2219年,帝舜崩,服丧第一年。

  公元前2217年,公元前2218年,这两年,商均虽没有正式登基,然名义上,父死子继,属于商均。

  当然,《孟子》云:“舜荐禹於天子,十有七年”。也就是说,事实上属于帝禹的在位年数。

  然而,无论怎么算,都不是夏朝的国祚。三年丧毕[公元前2216年],帝禹即天子位,这才是夏朝的开始。

  运用数学思维严密解构帝尧、帝舜在位年数:

  《尚书●舜典》云:“舜生三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

  显而易见,帝舜在位五十年,司马迁班固、皇甫谧都是这样的答案。

  可以先确定下来:

  公元前2219年,帝舜崩。

  公元前2268年,帝舜在位。

  最关键的是“征庸三十”,这个四字句,解读五花八门,思想没有统一。

  为求正确答案,且看《尚书正义》:[内容有点多,可直接看本人推论]

  舜生三十徵庸,言其始见试用。三十在位,历试二年,摄位二十八年。

  [疏]传“历试”至“八年”○正义曰:上云:“乃言厎可绩,三载”,则历试当三年。云“二年”者,其一即是徵用之年,已在上句三十之数,故惟有二年耳。受终居摄,尚在臣位,故历试并为三十。“在位”谓在臣位也。

  五十载陟方乃死。方,道也。舜即位五十年,升道南方巡守,死於苍梧之野而葬焉。三十徵庸,三十在位,服丧三年,其一在三十之数,为天子五十年,凡寿百一十二岁。

  [疏]传“方道”至“十二岁”○正义曰:《论语》云:“可谓仁之方也已。”孔注亦以“方”为道,常训也。“舜即位五十年”,从格於文祖之后数之。“升道”谓乘道而行也。天子之行必是巡其所守之国,故通以“巡守”为名,未必以仲夏之月巡守南岳也。《檀弓》云“舜葬苍梧之野”,是舜死苍梧之野因而葬焉。孔以“月正元日”在“三载”、“遏密”之下,

  又《孟子》云,舜服尧三年丧毕,避尧之子,故“服丧三年”。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其一年即在三十在位之数,惟有二年。是舜年六十二,为天子五十年,是舜“凡寿百一十二岁”也。

  《大禹谟》云“帝曰‘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载’”,乃求禅禹。

  《孟子》云:“舜荐禹於天子,十有七年”。是在位五十年,其文明矣。

  郑玄读此经云:“‘舜生三十’,谓生三十年也。‘登庸二十’,谓历试二十年。‘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谓摄位至死为五十年。舜年一百岁也”。

  《史记》云:“舜年三十尧举用之,年五十摄行天子事,年五十八尧崩,年六十一而践天子位,三十九年崩。”

  皆谬耳。

  ———————————

  也就是说:上述人等的解读都是错误的;的确也不符合数学逻辑。

  案《尧典》求禅之年即得舜而试之,求禅试舜共在一年也。更得二年,即为历试三年,故下传云“历试二年”。与摄位二十八年,合得为“三十在位”。

  故王肃云:“徵用三载,其一在徵用之年,其馀二载,与摄位二十八年凡三十岁也。”

  解读:尧在位第70年的当年,征用虞舜,使用期三年,即71、72、73,第74年的“正月上日,[虞舜]受终于文祖”,即帝尧正式辟位。帝尧辟位28年崩,所以说,虞舜辅佐帝尧30年[2+28=30],

  然而,《孟子》的解读,又太过分裂,服丧的两年居然前后不靠,丧毕即真才算帝舜在位元年,一直到在位五十年崩,如此计算:30+(2+28)+2+50=112,即帝舜112岁。

  运用现代集合理论解释,问题就非常清楚:

帝舜生平概要

  集合C={28载}”是集合B={征庸三十}与集合D={在位五十载}的交集。

  帝尧独立行政72年[70+2],帝尧、帝舜共同行政28年,帝舜独立行政22年。合计122年。

  为了看得清楚明白,列表如下:

  公元前2219年[壬戌],帝舜崩,

  公元前2238年[癸卯],帝舜即真。

  公元前2239年[壬寅],服丧第三年

  公元前2240年[辛丑],服丧第二年

  公元前2241年[庚子],帝尧崩,治丧、服丧第一年。

  公元前2268年[癸酉],帝尧辟位,帝舜代行天子事。

  公元前2269年[壬申],虞舜使用期第三年。

  公元前2270年[辛未],虞舜使用期第二年。

  公元前2271年[庚午],帝尧在位70年,征虞舜,使用期第一年。

  公元前2340年[辛酉],帝尧即天子位。

  《帝王世纪》云:挚在位九年.政软弱.而唐侯德盛.诸侯归之.挚服其义.乃率其群臣造唐朝.而致禅因委.至心愿为臣.唐侯于是知有天命.乃受帝禅.而封挚于高辛氏.事不经见.汉故议郎东海卫宏所传云尔.

  纪年换算:

  公元前2341年[庚申],帝挚禅位,次年,唐侯(唐尧)即天子位。

  公元前2349年[壬子],帝挚即天子位。

  《帝王世纪》云:帝喾氏在位七十年.年一百五岁而崩.葬东郡顿丘.广阳里.

  纪年换算:

  公元前2350年[辛亥],帝喾崩。

  公元前2419年[壬寅],帝喾即天子位。

  《帝王世纪》云:颛顼在位七十八年.年九十一岁.岁在鹑火而崩.葬东郡顿丘.广阳里.

  纪年换算:

  公元前2420年[辛丑],帝颛顼崩,岁在鹑火。

  公元前2497年[甲申],帝颛顼即天子位。

  《帝王世纪》云:少昊帝.名挚.字青阳.姬姓也.母日女节.黄帝时.有大星如虹.下流华渚.女节梦接意感.生少昊.是为玄嚣.降居江水.有圣德.邑于穷桑.以登帝位.都曲阜.故或谓之穷桑帝.以金承土帝.图谶所谓白帝朱宣者也.故称少昊.号金天氏.在位百年而崩.

  纪年换算:

  公元前2498年[癸未],青阳崩。

  公元前2597年[甲辰],青阳即天子位。

  《帝王世纪》皇甫谧云:黄帝有熊氏.少典之子.姬姓也.在位百年而崩.年百一十岁。

  纪年换算:

  公元前2598年[癸卯],黄帝驾崩。

  公元前2697年[甲子],黄帝登天子位,是为黄帝纪元之开元元年。

  从公元前2697年到公元前250年,2448年帝王年表的时间轴无空缺完美衔接。所有数据额皆有史书典籍为依据,并非凭空杜撰。

说说流放宁古塔到底有多可怕?

网站小编

  “流放宁古塔、永世不得入关”,在清宫剧中,我们经常能听到皇帝对犯人说这句话。古装剧《甄嬛传》中,甄嬛的父亲甄远道因被人告发私藏叛党钱明世的诗集,被雍正一怒之下,发往宁古塔。

  临行前,雍正顾念与甄嬛曾经的恩爱之情,还“赏”给了老丈人一个恩典:

  “甄远道夫妻年事已高,朕会从轻发落,甄远道及其眷属流放宁古塔,不必给披甲人为奴,只住在那里就行了,也算是朕顾念他的辛苦。”

  但,“流放宁古塔”真的是“从轻发落”吗?为什么有的犯人宁愿死,也不愿到宁古塔去?宁古塔到底可怕在哪儿?“不必给披甲人为奴”算是一项恩典吗?

  接下来,咱们就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01、宁古塔是一个什么地方?

  很多人按字面意思理解,误以为“宁古塔”是一个塔名,或这个地方有塔,其实“宁古塔”跟塔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只是个音译名,在满语中代表“六个”的意思。

  相传,清太祖努尔哈赤的曾祖父福满有六个儿子曾在此地生活,渐渐地,满人就将此地称为“宁古塔贝勒”,简称“宁古塔”。

  宁古塔在今天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长汀镇古城村,现在,我们有便利的交通工具和充足的物资储备,无论何时、无论到哪个地方,都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可对生活在明清时期的人们来说,地处边陲又终年寒冷的宁古塔,简直就是一片永不会涉足的蛮荒之地。

  明朝进士王家祯曾在《研堂见闻杂录》一书中说:

  “宁古塔,在辽东极北,去京七、八千里。其地重冰积雪,非复世界,中国人亦无至其地者。”

  在王家祯的笔下,宁古塔至少有三个让人过目不忘的特点:一是远,二是冷,三是人少。

  这么一个常年冰雪皑皑、人迹罕至的地方,朝廷为什么会把犯人流放到此地呢?

  自隋唐以来,流刑就与死刑、徒刑、杖刑、笞刑一起构成了一套完整的刑罚体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刑”。

  在统治者眼中,流放是一个相对仁慈的惩罚措施,所谓“不忍刑杀,流之远方”,但为了起到“惩戒”的作用,统治者们往往别出心裁,在流放地上大做文章。

  清朝之前,我国主要有四大流放地,分别是海南、岭南、房县、丰州,到了满清,又增加了宁古塔和伊犁,这些地方要么远离故土、地处边陲,要么烟瘴丛生、终年苦寒。

  满清统治者之所以将犯人流放到宁古塔,除了惩戒作用外,还因为东北作为满人的“龙兴之地”,一直不许外人进入,导致当地人口锐减,生活条件也非常落后,大量流放人员特别是一些有才干的犯人的到来,一方面可以充实宁古塔的人口,另一方面也可以开发当地的经济,巩固边疆。

  将犯人流放到宁古塔,对皇帝来说,可以一举多得,但对犯人来说,就是一场挥之不去的噩梦了。

  02、哪些人会被流放到宁古塔?

  由于宁古塔遍布沼泽、丛林,又常年处于冰封之中,所以,普通人几乎不会主动到宁古塔去,只有身犯重罪或被重大案件牵连的人,才会被流放到宁古塔。

  比如,康熙年间,令朝野上下轰动的戴名世《南山集》案、方孝标《滇黔纪闻》案,因涉案人数较多,康熙帝不忍大开杀戒,只处决了首犯戴名世一人,方孝标因已去世,不予追究,便将其子及家人一起流放到了宁古塔。

  根据《清史稿》等史籍的记载,流放到宁古塔的,不仅有男犯人、女犯人,还有老人和小孩,不仅有名门望族,还有穷苦百姓,几乎涵盖各色人等。

  被流放到宁古塔的“名人”里,有抗清名将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文学家金圣叹的妻子、思想家吕留良的孙子、江南才子吴兆骞、顺治帝的宠臣一等子爵许尔安等等。

  他们被流放的罪名多种多样,上述方孝标、吕留良、金圣叹的家属因被文字狱牵连被流放,江南才子吴兆骞因科场舞弊案被流放,许尔安因为多尔衮求情被流放。

  除此之外,《大清律例》还规定,只打劫一家且供出同伙的强盗、盗掘两次以上的盗墓贼,都要被流放宁古塔。

  作为比死刑次一等的惩罚,很多犯人却“宁上黄泉路,不下宁古塔”,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03、流放宁古塔到底可怕在哪儿?

  清代地理学者方拱干曾在《绝域纪略》一书中说:“人说黄泉路,若到了宁古塔,便有十个黄泉也不怕了!”

  流放宁古塔的可怕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生存环境恶劣。

  宁古塔的生存环境恶劣到哪种程度呢?江南才子吴兆骞被发配到宁古塔后,曾在给父母的信中这样写道:

  “宁古寒苦天下所无,自春初到四月中旬,大风如雷鸣电激咫尺皆迷,五月至七月阴雨接连,八月中旬即下大雪,雪才到地即成坚冰,九月初河水尽冻,一望千里皆茫茫白雪。”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南方人,吴兆骞被流放到宁古塔的第一年,差点被当地恶劣的气候折磨死,一年到头,大风,雷电、雨雪、霜冻不断,再加上清朝本身处于历史上的“小冰河时期”,气温最低时能达到-50℃。

  我们今天有各种保暖设备,尚且无法忍受这么低的温度,何况300多年前,那些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还要外出劳作的犯人?

  第二、流放之路危险重重。

  《大清律例》规定,流放3000里以上的地方,犯人必须在两个月内到达流放地,也就是说,犯人每天至少要徒步行进50里路。

  当时,从北京到宁古塔的距离大约是3000-4000里,如果犯人从南方出发,每天行进的路程会更多,然而,这对犯人来说,还只是第一道考验。

  流放的犯人,可不是仅仅按里程走路那么简单,他们在流放的途中,还要根据所犯的罪名,佩戴不同的刑具,一般是脚镣或栲枷,而轻一些的木枷也在25斤左右。如果遇上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犯人负重赶路的难度会更大。

  这样的行程,很多身强力壮的男犯人都吃不消,对裹着一双小脚的女犯人来说,更是如坠地狱。更雪上加霜的是,超负荷赶路的流放犯人,压根就吃不饱。

  按照律例规定,成年犯人的每日食量为8两,15岁以下的犯人食量减半,这种饭量对一个正常人来说,也只是勉强维持温饱,更别提对需要高强度走路的流放犯人了。

  除了负重、寒冷和饥饿,流放的犯人还可能会遇到虎狼等野兽。清朝时,黑龙江一带尚未开发,到处都是原始森林,不仅蚊虫众多,还会有野兽出没。

  流放的犯人,一旦遭遇野兽,由于行动不便,几乎没有自救的能力,只能听天由命,成为野兽口中的美餐。

  而在遥远的流放途中,比野兽更可怕的,就是负责押送犯人的兵丁。这些兵丁肩负的最重要任务就是不能让犯人逃跑,如果犯人中途逃跑,等待他们的,要么是杖刑,要么是流刑。

  基于此,负责押送的兵丁是绝对不会对犯人“手下留情”的,如果犯人家里有人出钱打点,流放犯人或许会过得轻松点,但如果犯人全家都获了罪,等待犯人的,将是生不如死的流放之路。

  有数据统计,流放到宁古塔的犯人,只有30%能活着到达目的地,至于那70%到底是怎么死的,是真的被野兽所伤?还是被兵丁凌辱和虐待致死?是病死、自杀还是他杀?没人能说得清,当然,也没有人真的追究。

  那有幸活着到达宁古塔的犯人,是不是就苦尽甘来了?不,迎接他们的,可能是更加深重的灾难。

  第三,给披甲人为奴。

  清朝实行八旗制,按照地位的高低,旗人又分为“阿哈、披甲人、旗丁”三类。

  其中,“阿哈”是奴隶,多由汉人或朝鲜人组成;“旗丁”是女真人;而“披甲人”介于二者之间,他们多是投降的军人,由于要世代戍卫边疆,所以,地位高于奴隶,但低于女真人。

  作为对披甲人的“奖励”,朝廷会将一部分流放的犯人交给披甲人任意处置,什么叫“任意处置”呢?

  对男犯人,披甲人可以随便打骂、随意差遣,对女犯人,披甲人可以随时凌辱,不管对方曾经的身份和年龄几何。

  即便披甲人将犯人折磨死了,他们也是无罪的,因为《大清律例》明确规定:“为奴之妻子,一并给予原赏之人为奴……凡属免死发遣之犯,伊主便置死,不必治罪”。

  吴兆骞就曾亲眼目睹过宁古塔的“流人之苦”:

  “至若官庄之苦,则更有难言者。

  每一庄共10人,一个做庄头,9个做庄丁,一年四季,无一闲日。一到种田之日,既要亲身下田,五更而起,黄昏而散。每个人名下要粮十二石、草三百束、猪一百斤、炭一百斤、芦一百束。至若打围,则随行赶虎狼獐鹿。凡家所有,悉作官物,衙门有公费,皆来官庄上取办,官庄人皆骨瘦如柴总之,一年到头,不是种田,即是打围、烧炭,并无半刻空闲之日”。

  犯人们不仅穿衣少穿,还要在披甲人的监视和打骂下,不停劳作,一年到头,也没有空闲的时候,这种苦楚,对那些曾经养尊处优的官员和富绅犯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这么一看,《甄嬛传》中,雍正特许甄远道“不必给披甲人为奴”,确实是一道难得的恩典。

  比起身体上的困苦,那些携带妻女一起流放的犯人,还要遭受精神上的加倍折磨。

  由于宁古塔当地人口稀少,女性更是成了稀有资源,披甲人、上层官兵侵犯流放犯人家眷妻女的例子屡见不鲜。

  为了保住妻女的名节,有些流放犯人宁愿在上路前,逼妻女自杀,也不愿看到她们受辱。

  由于流放宁古塔,“易致人毙命”,所以,自顺治十二年起,就不断有大臣向皇帝上疏,请求修改流放地。

  直到康熙后期,流放犯人的处境才得到改善,流放地也改为了新疆伊犁。在大清灭亡的前两年,也就是1910年,《大清新刑律》颁布,流放制度才得以正式废除。

  综上所述,300多年前,对流放的犯人来说,宁古塔,是一个比黄泉还要可怕的地方。但凡事总有例外,对两种犯人来说,宁古塔,反而是其功成名就的福地。

  一种是像吴兆谦这样的读书人,宁古塔虽地处边陲,但宁古塔将军非常爱好汉文化,不仅邀请吴兆谦当了幕僚,还允许他在当地办学招生。所以,在习惯了宁古塔的严寒后,吴兆谦的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另外一种是像杨越这样的手艺人,杨越是绍兴人,最擅长做各种美食,在流放到宁古塔后,杨越和妻子开了一家小吃店,没想到大受欢迎,杨越也因此过上了富足的生活。

  不过,这些都是极少数的幸运儿,但通过他们的经历,我们可以得出一个道理:人有一技之长,就可走遍四方,看起来这句话,古今通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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